樺盈企業社
公司名稱:樺盈企業社
統一編號(統編):18227492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涂瑞茂
所在地: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212號1樓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樺盈企業社
統一編號(統編):18227492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90年3月28日(民國)/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涂瑞茂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212號1樓
資本額(元):230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所營事業資料: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7年1月出資額(元):無變更為-1911年月日
107年1月營業項目:一、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二、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三、F203010食品、飲料零售業 四、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五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六、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七、E901010油漆工程業 八、E903010防蝕、防銹工程業 九、F107010漆料、塗料批發業 一0、F207010漆料、塗料零售業 備註: ※有關廢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,請檢附相關資料至環保局辦理許可後使得經營。 ※營業項目(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、建築物清潔服務業、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、油漆工程業、防蝕、防銹工程業)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為儲存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貯存機具,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 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變更為一、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(限辦公室使用) 二、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(限辦公室使用) 三、F203010食品、飲料零售業 四、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五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(限辦公室使用) 六、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(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)(限辦公室使用) 七、E901010油漆工程業(限辦公室使用) 八、E903010防蝕、防銹工程業(限辦公室使用) 九、F107010漆料、塗料批發業 一0、F207010漆料、塗料零售業 一一、G302010小船經營業(限辦公室使用) 一二、JE01010租賃業(限辦公室使用) 一三、IZ12010人力派遣業(限辦公室使用) ※本案白沙鄉赤崁西段89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,該用地容許作零售、批發、倉儲、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。 ※有關廢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,請檢附相關資料至環保局辦理許可後使得經營。 ※營業項目(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、建築物清潔服務業、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、油漆工程業、防蝕、防銹工程業)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為儲存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貯存機具,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107年1月最近異動日期:105年1月5日變更為107年1月10日
105年2月營業項目:一、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二、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三、F203010食品、飲料零售業四、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五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六、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﹝街道、污水管道、道路之清潔服務﹞備註:※有關廢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、資源回收業之經營,請檢附相關資料至環保局辦理許可後使得經營。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﹝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﹞規定。變更為一、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二、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三、F203010食品、飲料零售業 四、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五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六、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七、E901010油漆工程業 八、E903010防蝕、防銹工程業 九、F107010漆料、塗料批發業 一0、F207010漆料、塗料零售業 備註: ※有關廢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,請檢附相關資料至環保局辦理許可後使得經營。 ※營業項目(棄物處理業、廢棄物清除業、建築物清潔服務業、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、油漆工程業、防蝕、防銹工程業)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為儲存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貯存機具,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 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
105年2月最近異動日期:097年11月20日變更為105年1月5日
108年4月異動核准日期:無變更為108年3月28日
108年4月最近異動日期:107年1月10日變更為無
國貿局資料
無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營業地址: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8鄰212號1樓變更為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212號1樓
107年1月行業:
381111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
474999 未分類其他家用器具及用品零售
812100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
812913 道路清潔服務
變更為
381111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
501011 海洋水運
812100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
812913 道路清潔服務
107年1月行業:
381111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
474999 未分類其他家庭器具及用品零售
812011 建築物清潔服務
812014 道路清潔服務
變更為
381111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
474999 未分類其他家用器具及用品零售
812100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
812913 道路清潔服務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108年4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108年5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