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勃有限公司
公司名稱:金勃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(統編):22587595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吳建榮
所在地: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金勃有限公司
商業英文名稱:KING BOR CO., LTD.
統一編號(統編):22587595
登記機關:桃園市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76年8月24日(民國)/2020年8月13日(公元)
最近異動日期:109年8月13日(民國)/2020年8月13日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吳建榮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
英文營業地址:1FL., NO.11, LANE 692, HO PING RD., BADE DIST., TAOYUAN CITY 334, TAIWAN (R.O.C.)
電話號碼:03-498-4499
傳真號碼:03-498-5007
資本額(元):50,000,000
組織類型:有限公司
所營事業資料:無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 | 吳建榮 | 15,300,000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4年5月舊營業項目資料: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4年5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0年10月3日變更為104年4月7日
104年5月公司所在地:桃園縣八德市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變更為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
105年7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4年4月7日變更為105年6月23日
105年7月登記機關: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變更為桃園市政府
106年9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 | 吳建榮 | 7,600,000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 | 吳建榮 | 12,600,000 |
106年9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5年6月23日變更為106年8月24日
106年9月公司所在地: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變更為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
106年9月資本總額(元):20,000,000變更為30,000,000
109年8月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:無變更為無
109年8月舊營業項目資料: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無
109年8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 | 吳建榮 | 12,600,000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 | 吳建榮 | 15,300,000 |
109年8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6年8月24日變更為109年8月13日
109年8月公司所在地: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 變更為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92巷11號
109年8月資本總額(元):30,000,000變更為50,000,000
國貿局資料
統一編號:22587595
原始登記日期:092年05月06日(民國)
核發日期:103年12月25日(民國)
廠商中文名稱:
廠商英文名稱:KING BOR CO., LTD.
中文營業地址: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692巷11號1樓
英文營業地址:1FL., NO.11, LANE 692, HO PING RD., BADE DIST., TAOYUAN CITY 334, TAIWAN (R.O.C.)
代表人:吳建榮
電話號碼:03-498-4499
傳真號碼:03-498-5007
進口資格:有
出口資格:有
國稅局資料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106年9月資本額:20000000變更為30000000
109年8月資本額:30000000變更為50000000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---|---|---|---|
091.10.31 | 桃園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貨款 | 九十年度訴字第2296號民事判決 |
097.08.05 | 桃園地方法院(民事) | 公示催告 | 九十七年度司催字第761號民事裁定 |
108.02.27 | 桃園地方法院(民事) | 排除侵害等 | 一百零八年度補字第122號民事裁定 |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