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慎企業有限公司
公司名稱:芳慎企業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(統編):20837858
現況:解散 (110年02月23日 府產業商字 第11045802310號)
負責人姓名:
所在地:臺北市信義區新東街20巷10號1樓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芳慎企業有限公司
商業英文名稱:PHARM. S. ENTERPRISE CO., LTD.
統一編號(統編):20837858
登記機關:臺北市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68年11月2日(民國)/2002年2月1日(公元)
最近異動日期:091年2月1日(民國)/2002年2月1日(公元)
現況:解散 (110年02月23日 府產業商字 第11045802310號)
中文營業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新東街20巷10號1樓
英文營業地址:1FL., NO.10, LANE 20, HSIN TUNG STREET TAIPEI TAIWAN R.O.C.
電話號碼:02-27678787
傳真號碼:02-27670754
資本額(元):5,000,000
組織類型:有限公司
所營事業資料:無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10年3月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:無變更為無
110年3月停業日期(迄):無變更為110年11月30日
110年3月停業日期(起):無變更為109年12月1日
110年3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陳騰芳 | 1,800,000 |
110年3月代表人姓名:陳騰芳變更為無
110年3月公司狀況:核准設立變更為解散 (110年02月23日 府產業商字 第11045802310號)
102年6月經理人名單:無變更為缺失資料
102年6月董監事名單:無變更為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陳騰芳 | 1,800,000 |
102年6月所營事業資料:無變更為
一、紡織塑膠皮及管橡膠手套等原料及製品之買賣業務
二、機械手工具五金汽車、機車及零配件之買賣業務
三、電子︹電視、收錄音機︺電機︹冰箱、冷氣、馬達︺化工︹碘銨蘇打︺
u300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製造加工維護買賣及其有關程式之設計業務
四、文具用品、手工藝品、運動器材、印刷器材、光學器材及配件之買賣業
u3000務
五、中外文件打字印刷、工商廣告及設計並就有關業務之承攬及代理業務︹
u3000電視電影廣告業務除外︺
六、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投標及進出口業務
七、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
八、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
九、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︹限無線電收信機輸入業務︺
一0、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
一一、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
一二、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
102年6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無變更為091年2月1日
102年6月核准設立日期:無變更為068年11月2日
102年6月登記機關:無變更為臺北市政府
102年6月公司所在地:無變更為臺北市信義區新東街20巷10號1樓
102年6月代表人姓名:無變更為陳騰芳
102年6月資本總額(元):無變更為5,000,000
102年6月公司名稱:無變更為芳慎企業有限公司
102年6月公司狀況:無變更為核准設立
國貿局資料
統一編號:20837858
原始登記日期:068年12月13日(民國)
核發日期:101年02月21日(民國)
廠商中文名稱:
廠商英文名稱:PHARM. S. ENTERPRISE CO., LTD.
中文營業地址:台北巿新東街20巷10號1樓
英文營業地址:1FL., NO.10, LANE 20, HSIN TUNG STREET TAIPEI TAIWAN R.O.C.
代表人:
電話號碼:02-27678787
傳真號碼:02-27670754
進口資格:無
出口資格:無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行業:
620199 其他電腦軟體設計
456111 家電材料批發
變更為
620199 其他電腦程式設計
456111 家電材料批發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---|---|---|---|
094.06.30 | 臺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除權判決 | 九十四年度除字第1801號民事判決 |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