洽榮行

公司名稱:洽榮行
統一編號(統編):96660351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李月妙
所在地: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石泉6之20號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洽榮行
統一編號(統編):96660351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79年8月17日(民國)/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李月妙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石泉6之20號
資本額(元):1,000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所營事業資料: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| 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無 | ||||
分公司資料
| 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無 | |||||
歷史資料
105年4月營業項目:一、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 二、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三、F102040飲料批發業 四、F102030菸酒批發業 五、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 六、F203020菸酒零售業 備註: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變更為一、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 二、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三、F102040飲料批發業 四、F102030菸酒批發業 五、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 六、F203020菸酒零售業 備註: ※申請營業所在一樓為商業區,尚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定,惟北辰市場附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範圍禁止以從事家畜家禽活體、屠體及生鮮肉類或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批發零售之行業。 ※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 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
105年4月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正義街30號(1F)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
105年4月最近異動日期:102年11月21日變更為105年3月29日
103年2月營業項目:泠凍水餃、食品買賣。變更為一、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 二、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三、F102040飲料批發業 四、F102030菸酒批發業 五、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 六、F203020菸酒零售業 備註: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
103年2月資本額(元):5,000變更為1,000,000
103年2月最近異動日期:099年10月13日變更為102年11月21日
110年1月url: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9年12月url: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9年11月url: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9年11月出資額(元):無變更為-1911年月日
109年11月營業項目:一、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 二、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三、F102040飲料批發業 四、F102030菸酒批發業 五、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 六、F203020菸酒零售業 備註: ※申請營業所在一樓為商業區,尚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定,惟北辰市場附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範圍禁止以從事家畜家禽活體、屠體及生鮮肉類或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批發零售之行業。 ※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 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變更為一、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二、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三、F102040飲料批發業四、F102030菸酒批發業五、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六、F203020菸酒零售業備註:※申請營業所在一樓為商業區,尚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定,惟北辰市場附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範圍禁止以從事家畜家禽活體、屠體及生鮮肉類或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批發零售之行業。※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。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
109年11月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石泉6之20號
109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:105年3月29日變更為109年11月16日
國貿局資料
無
國稅局資料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109年11月營業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石泉6之20號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