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富企業行
公司名稱:全富企業行
統一編號(統編):18232214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洪敏政
所在地: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全富企業行
統一編號(統編):18232214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97年11月7日(民國)/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洪敏政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
資本額(元):100,000
組織類型:合夥
所營事業資料: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4年5月營業項目:一、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二、IZ12010人力派遣業三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備註: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規定。變更為一、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二、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、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備註: ※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為儲存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貯存機具,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 ※領有菸酒製造(或進口)許可執照之業者,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,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(或第19條)規定,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;違反者,依同法第55條(或第56條)規定處罰。 ※申請所在地1樓為 住宅區( 東澳段180-52地號),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1項7款規定,不得於住宅區設立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、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。但申請僅供辦公室、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,不在此限。
104年5月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山路182號1樓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
104年5月最近異動日期:097年11月7日變更為104年3月10日
國貿局資料
無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行業:
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、興建及租售
782000 人力供應
812011 建築物清潔服務
變更為
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
782000 人力供應
812100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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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.02.26 | 澎湖地方法院(民事) | 減少價金 | 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 |
104.10.16 |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(民事) | 減少價金 | 一百零四年度上易字第138號民事裁定 |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