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直美又美
公司名稱:大直美又美
統一編號(統編):90967170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林淑玫
所在地:屏東縣恆春鎮城北里福德路一一號一樓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大直美又美
統一編號(統編):90967170
登記機關:屏東縣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85年2月27日(民國)/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林淑玫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屏東縣恆春鎮城北里福德路一一號一樓
資本額(元):5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所營事業資料: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2年10月營業項目:無變更為早點、漢堡。
102年10月地址:無變更為屏東縣恆春鎮城北里福德路一一號一樓
102年10月組織類型:無變更為獨資
102年10月資本額(元):無變更為5,000
102年10月現況:無變更為核准設立
102年10月負責人姓名:無變更為林淑玫
102年10月商業名稱:無變更為大直美又美
102年10月最近異動日期:無變更為092年6月13日
102年10月核准設立日期:無變更為085年2月27日
102年10月登記機關:無變更為屏東縣政府
國貿局資料
無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行業:
561011 早餐店
變更為
561111 早餐店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---|---|---|---|
089.12.30 | 高雄地方法院(刑事) | 過失傷害 |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5034號刑事判決 |
089.12.30 | 高雄地方法院(刑事) | 過失傷害 |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5034號刑事判決 |
地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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