灣雅鋼鐵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名稱:灣雅鋼鐵股份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(統編):23071913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吳春木
所在地: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52號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灣雅鋼鐵股份有限公司
商業英文名稱:WAN YA STEEL CO., LTD.
統一編號(統編):23071913
登記機關:新北市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77年10月5日(民國)/2019年1月25日(公元)
最近異動日期:108年1月25日(民國)/2019年1月25日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吳春木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52號
英文營業地址:NO.52, SINSHU RD., XINZHUANG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42, TAIWAN (R.O.C.)
電話號碼:02-2203-7717
傳真號碼:02-2205-5477
資本額(元):15,000,000
組織類型:有限公司
所營事業資料:無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吳春木 | 897 | |
0002 | 監察人 | 甘聰淋 | 375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2年7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吳春木 | 625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吳春木 | 625 |
102年7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099年8月23日變更為102年6月14日
108年2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吳春木 | 625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吳春木 | 897 |
108年2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5年4月26日變更為108年1月25日
108年2月公司所在地: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52號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52號
105年5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2年6月14日變更為105年4月26日
國貿局資料
統一編號:23071913
原始登記日期:091年12月12日(民國)
核發日期:099年12月25日(民國)
廠商中文名稱:
廠商英文名稱:WAN YA STEEL CO., LTD.
中文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52號
英文營業地址:NO.52, SINSHU RD., XINZHUANG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42, TAIWAN (R.O.C.)
代表人:吳春木
電話號碼:02-2203-7717
傳真號碼:02-2205-5477
進口資格:有
出口資格:有
國稅局資料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---|---|---|---|
091.10.09 |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(行政) | 九十年度訴字第6121號判決 | |
092.12.11 |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(行政) | 營利事業所得稅 | 九十二年度判字第1713號判決 |
108.07.19 | 新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租金 | 一百零七年度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|
108.06.24 | 新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租金 | 一百零七年度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|
108.03.19 | 新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租金 | 一百零七年度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|
108.03.05 | 新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租金 | 一百零七年度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|
107.07.09 | 新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給付租金 | 一百零七年度補字第1115號民事裁定 |
104.09.23 | 臺中地方法院(民事) | 支付命令 | 一百零四年度司促字第28103號 |
104.11.24 | 臺中地方法院(民事) | 本票裁定 | 一百零四年度司票字第6719號民事裁定 |
094.01.11 | 臺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返還保證金 | 九十四年度補字第68號民事裁定 |
095.02.23 | 臺北地方法院(民事) | 返還保證金 | 九十四年度重訴字第208號民事裁定 |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