薔薇冷熱飲
公司名稱:薔薇冷熱飲
統一編號(統編):80798909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阮氏芳蘭
所在地: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海埔路24號1樓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薔薇冷熱飲
統一編號(統編):80798909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94年1月23日(民國)/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阮氏芳蘭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海埔路24號1樓
資本額(元):5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所營事業資料: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6年2月營業項目:一、F501030飲料店業 備註: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,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,如有違反者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 ※如有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時,請投保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如未投保者,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變更為一、F501030飲料店業 備註: ※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。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,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,如有違反者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 ※如有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時,請投保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如未投保者,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106年2月負責人姓名:黃莉婷變更為林俊雄
106年2月最近異動日期:104年10月30日變更為106年1月19日
104年11月營業項目:一、F501030飲料店業 備註: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如有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時,請投保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如未投保者,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 ※如有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時,須符合土地分區、建築管理等規定,如有違反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規定。變更為一、F501030飲料店業 備註: 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 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,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。 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 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 ※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,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,如有違反者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 ※如有經營視聽歌唱業(卡拉OK)時,請投保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如未投保者,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104年11月負責人姓名:薛建民變更為黃莉婷
104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:099年12月13日變更為104年10月30日
國貿局資料
無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行業:
562111 冰果店、冷(熱)飲店
變更為
563111 冰果店、冷(熱)飲店
106年2月營業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海埔路24號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海埔路24號1樓
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