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奕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名稱:衡奕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(統編):36183952
現況:核准設立
負責人姓名:何國梁
所在地: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
基本資料
公司中文名稱:衡奕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商業英文名稱:TRANSVERSE INDUSTRIES CO., LTD.
統一編號(統編):36183952
登記機關:新北市政府
核准設立日期:072年5月24日(民國)/2020年12月21日(公元)
最近異動日期:109年12月21日(民國)/2020年12月21日(公元)
負責人姓名:何國梁
現況:核准設立
中文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
英文營業地址:NO.305, HUA CHENG RD., HSIN CHUANG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4253, TAIWAN (R.O.C.)
電話號碼:02-85218692
傳真號碼:02-85216662
資本額(元):39,000,000
組織類型:有限公司
所營事業資料:無
聲明: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
董監事資料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何國梁 | 10,500 | |
0002 | 董事 | 何育含 | 6,290 | |
0003 | 董事 | 何佳霖 | 7,910 | |
0004 | 監察人 | 吳麗華 | 13,300 |
分公司資料
分公司名稱 | 統一編號(統編) | 現況 | 負責人 | 所在地 | 廢止日期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無 |
歷史資料
105年7月舊營業項目資料: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5年7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何國梁 | 14,186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何國梁 | 12,186 |
105年7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1年2月4日變更為105年6月21日
108年10月對於特定事項具否決權特別股:無變更為無
108年10月複數表決權特別股:無變更為無
108年10月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:無變更為無
108年10月舊營業項目資料: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無
108年10月公司所在地: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 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
110年1月已發行股份總數(股):無變更為39,000
110年1月每股金額(元):無變更為1,000
110年1月董監事名單: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何國梁 | 12,186 |
序號 | 職稱 | 姓名 | 所代表法人 | 出資額(元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0001 | 董事長 | 何國梁 | 10,500 |
110年1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8年8月28日變更為109年12月21日
108年9月舊營業項目資料: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
108年9月最後核准變更日期:105年6月21日變更為108年8月28日
108年9月公司所在地: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
國貿局資料
統一編號:36183952
原始登記日期:078年09月27日(民國)
核發日期:101年02月02日(民國)
廠商中文名稱:
廠商英文名稱:TRANSVERSE INDUSTRIES CO., LTD.
中文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05號
英文營業地址:NO.305, HUA CHENG RD., HSIN CHUANG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4253, TAIWAN (R.O.C.)
代表人:何國梁
電話號碼:02-85218692
傳真號碼:02-85216662
進口資格:有
出口資格:有
國稅局資料
107年1月行業:
259100 螺絲、螺帽及鉚釘製造
269911 電子連接器(線)製造
332900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
303011 汽車電力系統製造
變更為
259100 螺絲、螺帽及鉚釘製造
269911 電子連接器(線)製造
200599 其他醫用化學製品製造
303011 汽車電力系統製造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否變更為是
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:是變更為否
法院判決書
日期(民國) | 類型 | 案由 | 判決書文號 |
---|---|---|---|
089.06.01 |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(行政) | 新型專利異議 | 八十九年度判字第1753號判決 |
地圖